有一定文字寫作基礎,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。(一)基本條件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、遵守憲法和法律;2.熱愛高校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素養(yǎng);3.身心健康,服從工作安排,有較強的崗位適應能力。(二)崗位條件1.符合相關學歷、學位及其他要求;2.專任教師要求本碩專業(yè)一致或相近。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應聘: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2.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;3.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(diào)查尚未作出結(jié)論的;4.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。